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赞比亚大使馆
护照
旅行身份证明文件
护照的换发
更改姓名
费用
提交方式
支付方式
处理时间
申请赞比亚护照的要求
出生证书
获取死亡证明的流程
获取无犯罪证明信的流程
获取军事记录的流程
取得将家畜和宠物运往赞比亚的进口权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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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照
1. 申请格式
成年
- 一份正确完整填写的A表
- 一份正确完整填写的N表
- 2张近期护照相,其中一张需要推荐人在背面签字
- 一份出生证明的复印件和出生誓章的复印件
- 一份国家注册卡复印件
- 一份护照复印件,第一页至第四页和最后一页
16岁以下的申请者
- 一份正确完整填写的B表
- 一份正确完整填写的M表
- 2张近期护照相,其中一张需要推荐人在背面签字
- 一份出生证明的复印件
- 任何一方父母的同意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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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身份证明文件
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赞比亚公民都需要拥有有效地赞比亚护照,并且要在华合法留居。
旅行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在以下情况下,赞比亚驻北京大使馆才与此发放:
- 申请者应提供内政部颁发的确认书,以此证明在华留居的有效性。
- 申请者仍须提供警察局出示的挂失报告,以证明其在华遗失护照。
- 旅行身份证明文件的费用为?ê18,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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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照的换发
- 成人须正确完整地填写一份A表,16岁以下须填写一份B表
- 2张近期护照相,其中一张需要推荐人在背面签字
- 正确完整地填写一份护照挂失描述L表
- 警察局挂失报告
- 护照遗失申报誓章
- 家注册卡、出生证明和出生誓章的复印件各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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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姓名
- 以下任何一种文件的复印件:
结婚证、离婚证或改名契
- 一份正确完整填写的E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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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赞比亚护照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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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岁以上的申请者填写表A与表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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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岁至21岁的申请者填写表A与表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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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岁以下的申请者填写表B与表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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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或父母/监护人的国家注册卡(NRC)双面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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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有老护照复印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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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护照的第1、2、3和32页(手写的那页)的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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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以前可以机读的护照的个人资料页(祈祷人页)和第31页的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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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的表G或监护人旅行身份证明文件表G的首页和最后一页(表G的第1和第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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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张近期免冠护照相,需要裁剪好,其中一张需要推荐人在背面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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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书生证明或护照上偕同的子女宣誓书的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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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书的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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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为外籍人士,在赞比亚出生的子女,须提供证明其子女生育期时在赞比亚的身份户籍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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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非血缘父母以外的人士,在申请21以下岁子女的合法监护权时,须例行法庭庭谕或通过相关的法律文件流程取得监护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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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父母应提供相关文件,证明一种其中一方父母为赞比亚公民(国家注册卡和护照复印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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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身份证明文件的颁发,是在以免紧急情况下发放的,并且不超过6个月的,一次性有效返回赞比亚的签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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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由宣誓专员证实其真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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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非婚姻或领养的姓名更改都必须出具证明,显示其改变是一个具有强烈理由的真实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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